2019年6月3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刘某、周某进行司法拘留,促使两个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快速执结,帮助申请人王某、王某忠追回工资款20余万元。
2015年,被执行人周某从某公司承包项目工程,又将工程转包于刘某,申请人王某、王某忠承包刘某部分劳务,在工程结束10个月后,刘某没有支付两人工资款,遂写下欠条。直至2018年11月,刘某仍旧没有支付工资款,王某及王某忠将某公司、周某、刘某诉至陕州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刘某限期内还款,周某及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19年4月2日,刘某逾期未还款,王某及王某忠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依旧没有任何动作,被执行人刘某和周某在西藏,某公司地址在西安,由于距离均比较远,执行法官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被执行人,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沟通,2019年6月3日刘某及周某来到了陕州区法院,由于两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陕州区法院对两人依法进行司法拘留,在拘留期间,两人委托亲属,将执行款20多万元履行完毕,6月6日,法院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陕州区法院将对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保证案件执行的进展,有力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