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7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一名拒不履行的“公职老赖”王某司法拘留15日。
2017年8月,陕州区法院依法审理的张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于2017年10月底前清偿本金及利息。时至2018年7月,王某迟迟没有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陕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王某再次食言,未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2019年2月,此案恢复执行,但王某仍拒不履行,鉴于王某拒不履行,陕州区法院做出司法拘留决定书。2019年5月17日,执行干警一行来到王某工作单位,将王某传唤至法院,并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王某身为公职人员,本应模范遵守法律,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无视国家法律规定,拒不履行,成为“公职老赖”,陕州区法院将坚决打击、绝不手软。近年来,陕州区法院高度重视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一方面适时开展涉公职人员集中执行活动,对拒不履行的“公职老赖”,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拒执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拒执情况向纪检监察等部门予以通报;另一方面适时制作“老赖”大头贴,通过网络、微信朋友圈广告、公告栏等载体广泛发布,将其失信信息晒到互联网、发到朋友圈、贴到家门口,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