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7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建海龙一行二人来到三门峡市老年护理医院,为长年卧病在床的八旬老人员某送去了期待已久的赡养费。
员某现年84岁,年轻时抚养继子李某甲、李某乙,在员某年老时,二人不再赡养老人,员某将二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二人每人每年支付员某赡养费,判决生效后,两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2019年,员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主动联系李某甲、李某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说服教育和释法明理,二人主动将赡养费交给执行干警。
执行干警在收到执行款后,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员某年过八旬且卧病在床,行动不便,执行干警便驱车前往三门峡市老年护理医院,将执行款亲手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收到赡养费的老人,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近年来,陕州区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不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确保该类案件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尽快得到实现,用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