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员永锁申请执行任根来、员换层租赁合同纠纷顺利执结,从而使双方耗时三年多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员永锁申请执行任根来、员换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为任根来、员换层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空租赁员永锁所有的位于西张村镇街上的三间房屋,并将三间房屋交付员永锁。被执行人任根来不服判决结果,先后围绕该三间房屋引发数次诉讼,并以此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12年6月8日,本院再次发出执行公告限其2012年6月13日前迁出房屋,被执行人任根来、员换层仍拒不迁出房屋。2012年6月14日,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迁出措施。为保证清点房屋内财产的准确性、搬运过程的完整性、执行过程的合法性,本院邀请陕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执行过程进行现场公证、查点财产,并邀请两名县人大代表和两名当地村组干部监督执法过程,对整个执法过程也采取了全程摄像,从而保证了整个执法过程顺利、合法、有序进行。多年来的纠纷至此画上了一个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