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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州区法院:让“老赖” 躲不过初一更逃不过十五

  发布时间:2019-02-22 17:13:55


    元宵佳节,阖家团圆的日子,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坚守在执行工作岗位上,抓住这个黄金时间点,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梁某芳与郭某某、梁某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陕州区法院审理后,判决郭某某、梁某丝十日内共同偿还梁某芳23000元。但郭某某、梁某丝却无视生效判决,拒不履行法律,梁某芳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陕州区法院向被执行人郭某某、梁某丝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郭某某、梁某丝置若罔闻,在陕州区法院利用春节假期前后开展的“春雷行动”中,郭某某、梁某丝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均被陕州区法院司法拘留,郭某某、梁某丝二人在拘留所里过了年。

    2019年2月19日,元宵佳节,执行干警们一大早将刚从拘留所出来没几天的梁某丝传唤到法院,来到法院后的梁某丝仍在哭诉着自己没有履行能力,试图与执行干警讨价还价,执行干警义正言辞地对梁某丝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析理和耐心教育,梁某丝终于认识到逃避执行没有出路,遂端正态度积极配合,通过向亲属筹借等方式将本案执行标的款当场履行完毕,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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