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次劳累奔波,他执着坚定。在通往公平公正的征途上,他甘当孺子牛无怨无悔。为每一位当事人着想,无论这路有多泥泞;无数次彻夜难眠,在追求完善完满的途中,被一个个案件缠绕,无论这夜有多漫长……无数次地坚守,终于迎来天边的一抹明媚。
当八旬父母住院需要照顾时,他没能在老人身边;当十几岁的孩子仰起小脸哀求爸爸和他一起过生日或是开家长会时,他还是没能参加……无数次地承诺,无数次地食言,渐渐地,家人从他的坚毅中理解了什么是“忠诚”。
这就是赵万明同志的真实写照。法院工作15年来,他就这样坚毅地走来,走得充实,走得伟岸,阳光下的他,含蓄而执着,睿智而沉稳。
1995年,赵万明同志通过法院系统招考进入陕县人民法院。工作第一年就当选为“办案能手”。他的勤学踏实、吃苦耐劳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2003年,他被组织调到执行岗位上。众所周知,全国上下执行难,难就难在案难办、人难缠,要不怎么会有“进了法院千万别沾执行边儿”的说法。这种认识虽然带有片面性,但却侧面反映出目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巨大困难。陕县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聂蒙超讲道:“自赵万明同志被调入执行岗位以来,8年间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同志走了一批又一批,可他却始终坚守在执行一线,除满负荷工作外,晚上、节假日他也总是加班加点,为了确保每一起案件得到有效执行,他殚思竭虑,勇往直前,不攻克不言休。”
据悉,在全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期间,赵万明同志手头有一起积案因案情复杂、矛盾激化,被执行人外逃躲避未予执结。一天晚上申请人打电话提供了被执行人的下落,赵万明同志恰逢孩子高烧,为不错过执行时机,他让妻子带着孩子去医院,自己连夜前去查找被执行人。经过三天两夜的奋战,他顺利将该案执结。
2007年以来,赵万明同志个人结案达307件,执结率和结案数量双双位居全局首位。先后荣立河南省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三门峡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陕县十大优秀青年、陕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
面对这么多年的毅然坚守,赵万明同志对笔者说:“只要策略和方法对头,执行工作也不象大家想象得那么难。”
他凭借自己多年执行工作的经历,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工作方法,即“三个到位”。 一是思想工作到位:就是要善于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案子到手不急于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先把法律规定的各项强制措施及法律后果向被执行人释明,增大被执行人的心理执行压力,然后给其指明自觉履行的路子,并帮助其订立履行的具体办法,再督促使其按期履行。二是强制措施到位:先查询再查封,非紧急特殊情况一般不用拘留措施。如在执行法院2009年唯一一件赴京上访被省市督办的褚某申请执行一案中,执行中他经过十余次思想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同意到银行贷款付清申请人赔偿款。协议达成后,为确保履行,他又不失时机地采取了查封措施,给该案设定了双保险。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之下,该案如期履行完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责任意识到位:他创新地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执行工作制度,如一次清点财产制、二次执行制、排期执行制、限期执结制、汇报案件制、联席会议研究案件制、追加被执行人制、中止执行告知制等。他的这些创新方法,有力地开创了陕县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在执行上干一天,就要干出点名堂来”是赵万明同志的工作誓言。
执行工作是法院法律水平和队伍形象的重要窗口,同时又是树立法院权威的重要部门。作为陕县人民法院执行岗位上唯一的一位“老兵”,赵万明同志对此有深刻的领会。在办案中无论案件大小、难易,他都能认真对待,毫不含糊。在承办案件中他能排除各种干扰,妥善把握和正确运用法定程序,执行规则,保障正确地将案件严格按法律规定办理,保证执行程序公开、公平、合法。同时,在长期的执行工作中,他又创新地采用“三真”的办案方式对待执行工作,即用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真心去感同身受每一名当事人的内心世界,充分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和案情脉络;用真情的辛苦付出去赢得每一名当事人的尊重、理解和认知,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就是这样,15年来,他妥善处理了1100余起各种形形色色的案件。”院领导对赵万明同志非常肯定地说道。
“坚持阳光执行,办好每一起案件”是赵万明同志的庄严承诺。
9年的执行实践中,赵万明同志用阳光执行作为改进执行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保证办案质量的重要措施。在执行开始时,他向被执行人送达《被执行人权利义务须知》等,并告知被执行人执行阶段的权利义务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责任。对执行中依职权或依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进行财产调查的情况和对案件中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均在实施后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做到在执行中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执行措施、执行程序、执行理由、执行结果等信息都全面、真实、充分地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从而满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而今,在他的不懈努力下,陕县法院执行局结案大幅增加,违法违纪事件从未发生。
目前,大量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采用各种不法手段规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大量案件难以执行,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形象。赵万明同志在执行实践中,除用足用好现行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外,还大胆探索新的执行方法和措施,全力攻坚。如采取拘留、搜查、罚款、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违法严重的果断用刑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予以追究。如破解景某、赵某赔偿案、菏泽某公司拖欠货款案等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件,大大树立了司法的权威。
多年来,赵万明同志凭借审判工作经验和执行实践经验,除做好普遍案件的稳定工作外,还勇挑重担,主动承办了一批缠诉信访的疑难案件,如褚某赴京上访案、尤湾村民集体上访案等,均做到了有效化解,为辖区稳定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公正,是人民群众对司法者的期盼,也是赵万明同志孜孜不倦的追求。他深知,他的工作虽然平凡,却有着伟大的追求——司法公正;他的工作虽然平静,却有着满腔热血——尽心尽力;他的工作看似平常,却有着极强烈的责任感——公平正义。他肩上的担子还很重,他说,要让阳光一路洒满这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