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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法院近日受理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赔偿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0-11-15 15:40:04


    11月15日,陕县法院受理了一起受省级媒体关注、市县两级领导重视的赔偿纠纷案。

    2010年9月26日,陕县张茅乡农民张建增受丁晓东、张权雇佣,在三门峡市产业聚集区禹阳构件厂从事厂房拆除工作。9月27日下午5时,因施工现场一钢梁突然断裂,张建增从2.3米多高的钢屋架上摔下,头部着地,身受重伤。虽经多次开颅手术,花费医疗费12万余元,但因伤势过重,张建增至今仍昏迷不醒。事故发生后,丁晓东、张权、禹阳构件厂三方仅支付了20000元医疗费,随后便开始相互推脱责任,拒绝再为张建增支付医疗费,张建增的家人亲属四处举债,仍无力承担数额庞大的医疗费用,致使医院几次停止用药,张建增生命危在旦夕。此事引起省媒体关注,《河南工人报》于10月11日起连续几天进行报道,并配发短评,引起了我市领导重视。

    2010年10月20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绍伟在市中院院长郑泽中陪同下,召集市群众工作部、市信访局、市人劳和社保局、工业园区、陕县法院等单位专门就此事进行协调。会议商定引导当事人张建增的亲属到陕县法院起诉。11月10日接到张建增亲属的诉状后,陕县法院立即进行了审查,在对诉讼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后陕县法院于11月15日决定受理了此案。

     目前,此案已进入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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