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失信还想当村干部?陕州区人民法院“一票否决”!

  发布时间:2018-05-24 09:02:43



    “介某某,你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再具有参加本次村组织换届选举的资格……”。2018年5月22日,接到通知后陕州区大营镇的介某某悔不当初,要知道,为了这次选举,他可是忙前忙后准备很久了,没成想就这么泡汤了。

    原来,早在2014年,介某某欠章某某10万元债务未履行,后被章某某诉至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判决生效后,介某某仍拒绝履行,甚至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工作……为有效对介某某实施信用惩戒,陕州区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也意味着,介某某将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限制。

    为扎实开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陕州区法院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其中一项就是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的资格审查。2018年5月以来,陕州区法院共对全区2100余名换届选举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建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候选人取消资格,一票否决。

    2018年4月25日以来,陕州区法院按照河南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暨集中曝光老赖宣传活动”通过各种举措,压缩“老赖”信用生存空间,真正让“老赖”们意识到失信惩戒绝不是‘纸老虎’,而失信这条‘高压线’更是碰不得,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用实际行动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战。

责任编辑:zzc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