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县法院大门口一张鲜红的感谢信格外引人注目,信中对我院张玉霞副院长、行政庭和法警大队的干警们无私无畏、秉公执法表示感激和敬意。写信者名叫朱振法,是陕县王家后支社村的一户农民。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2年至2008年6月,陕县王家后乡支社村村民李麦群在没有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在本村村民朱振法的退耕还林地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80平方米,建设水窖方便自家的耕作。陕县林业局在接到朱振法报案后,通过调查取证,对李麦群作出了罚款800元并责令恢复林地原状的行政处罚决定。李麦群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拒不履行,陕县林业局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受理此案件后,经实地调查,确定被执行人确系非法占用林地。而后行政庭干警曾多次到被执行人李麦群家中对其做思想工作,劝其配合法院尽早自动拆除违法占地所建的水窖。被执行人李麦群及其家人态度消极,不愿意拆除水窖。在多次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我院对李麦群作出了拘留10天的决定,希望他能认真反思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但是李麦群在拘留期满回到家中后,依然我行我素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不肯自行拆除水窖,在再次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我院决定对其非法占用林地所建的水窖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恢复林地原状。
12月11日,我院行政庭和法警队的干警在张玉霞副院长的带领下,冒着严寒,踏着冰雪,奔赴距县城百公里的山区现场,对被执行人李麦群非法所建的水窖进行强制拆除。在执行的过程中,李麦群依然态度蛮横,情绪激动,阻挠执行人员执行,其妻更是趁执行人员拆除水窖之时,突然跳入水窖中,采取极端的方法加以阻挠。面对此危急情况,行政庭刘瑞丰庭长、法警大队干警吕锐和森林公安局一名干警当机立断,迅速跳入齐腰深的冰冷池水中将人救出,避免了意外事件的发生。张玉霞副院长带领几位女干警将李麦群的妻子送回家中,帮其更换衣服,并再次对李麦群夫妇进行了细致的劝导安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了对法院工作的理解。随后,干警们迅速将水窖填埋,使朱振法被侵占多年的林地恢复了原貌,此案得以执结。
朱振法也在此过程中体会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他在感谢信中写道:“陕县人民法院干警公正执法、积极办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依法保护林地,这种捍卫党和国家法律尊严的行为值得人民信赖,这种关键时刻能想的出、做的到、办的通,不推诿、不拖延、不怕苦、不怕累,无私无畏的革命精神、高尚风格和优秀品德使农村当地现场看到和听到的老百姓深受感动,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