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陕州区法院创卫工作“双喜临门”。河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2017年度省级卫生村、卫生居民小区、卫生先进单位的通知》,陕州区法院再次被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这是该院连续四届获得此项荣誉。三门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7年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州区法院被评为“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这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一家获得此项殊荣的基层法院。
近年来,陕州区法院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省级卫生单位创建要求,坚持创卫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齐部署、同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卫生质量监督评比,把卫生管理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由院办公室牵头,行管科协调配合,增设防鼠地网、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四害”,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整治”、“无烟办公室”、“病媒生物防制”等活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卫生水平逐年提高。同时,该院充分利用宣传栏、led电子屏等平台,大力宣传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知识,形成“人人参与卫生创建、人人共享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确保创卫工作有目标、有计划,见行动、出成效。
陕州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完善机制、创新思路,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卫生先进创建成果,推动法院创卫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