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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声报晓踏征途 晨光熹微已返程

  发布时间:2018-03-07 19:21:13



    3月3日周六凌晨四点半,当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中享受着周末的安逸时,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已叫醒了前一天加班到晚上十一点才回到家,正在睡梦中的陕州区法院执行干警李强,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电话中称,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刘某正在陕州区硖石乡某煤矿值夜班,可能六点就要下夜班了,请求执行干警尽快赶到。挂断手机后,执行干警李强立即联系法警杨洋等二人协助前往。凌晨六点,晨光熹微,执行干警一行三人已经驱车数十公里赶到了硖石乡某煤矿,将被执行人刘某司法拘留。

    2013年9月17日,刘某在陕县王家后乡鹿马山废弃矿井清理废渣时,雇佣张某某装铁矿石废渣,在工作期间,张某某不慎受伤。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张某某诉至陕州区法院,请求处理,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赔偿张某某各项损失158308.81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赔偿义务,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刘某住所地寻找,但始终无法找到刘某下落。此次,执行干警一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就立即前往硖石乡某煤矿,当执行干警赶到时,正在办理夜班交接手续的刘某一脸错愕,说道:“为了防着法院执行,我专门找了个地处偏远,只上夜班的工作,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法院找到了”。刘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陕州区法院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当执行干警们办理完对刘某的体检、公安信息采集、拘留所移交等一系列手续后,已是上午九时,执行干警们又回到办公室利用周末时间加班整理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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