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万象更新。2月22日,春节假期结束后的第一天,陕州区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议。会议由陕州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瑞丰主持,全体执行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刘瑞丰局长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巡查反馈意见》、《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最高人民法院下一步工作思路》,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海萍在全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陕州区法院2018年执行工作重点以及目前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需要整改的工作和事项,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刘瑞丰局长要求:一要狠抓贯彻促落实。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决胜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时间紧迫。全体执行干警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补齐短板,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二要转变思路谋发展。要积极调整执行工作思路,认真研究学习第三方评估指标,确立新的执行工作重点,在巩固现有打击拒执罪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着力加大执行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三要提高执行信息化。要确保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的真实性、准确性,积极做好执行信息补录工作,保证执行卷宗与执行流程系统数据的一致性。不断加强执行节点管理,做到应录尽录、推行线上操作、卷宗留痕,确保执行节点信息项填录准确。四要加强执行规范化。进一步加强终本案件的规范办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要求,办理终本案件,重点加强执行案件的查控范围、采取限制高消费、终本期限、终本约谈、终本裁定送达、发现财产及时恢复执行等环节的规范办理,严格终本审批程序,实行终本案件承办人自查,各庭室互查、定期组织复查等方式,切实提高终本案件的质量。五要转变执行宣传思路。在积极宣传执行工作采取的举措、案例、执行干警先进事迹的同时,要向辖区群众宣传“执行不能”问题,让群众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区别,认识和理解“执行不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