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借助微信这个当前最为普及的社交工具,利用微信朋友圈广告功能,于2017年12月19日在微信朋友圈第二批精准曝光29名“老赖”后的第三天,数名“老赖”招架不住了,长期不见踪迹的两名“老赖”与法院主动取得了联系,正在与申请执行人积极协商还款事宜,一名“老赖”主动委托他人来到陕州区法院急着履行。
“是陕州区法院执行局吗?被执行人梁某委托我来履行,请问在哪里缴款?”这是12月21日,陕州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接到的电话。委托人说,被执行人梁某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陕州区法院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有他的名字后,觉得颜面扫尽,所以委托他来尽快履行。
这是一起简单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016年3月11日,梁某某驾驶车辆违法被陕州区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公安交警部门对梁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梁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后经公安交警部门催告后其仍未履行。2017年4月,陕州区公安交警部门向陕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审查后认为,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证据确凿、处罚依据合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执行中,经陕州区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梁某向公安交警部门缴纳了罚款,但执行费用,被执行人梁某却明确表示拒绝交纳,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梁某,向其释明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执行费应由被执行人负担,但被执行人梁某仍置若罔闻,拒不缴纳。鉴于被执行人梁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陕州区法院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各种方式予以公布,直至这次在微信朋友圈里成为“网红”后,梁某这才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履行了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