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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州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7-11-22 09:23:51



    2017年11月16日,陕州区法院执行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圆满结案。在执行法官努力下,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吕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陈某某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

    2015年12月27日,吕某某驾驶车辆与范某某驾驶车辆相撞,事故造成范某某及乘车人范某某之妻陈某某受伤,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陈某某诉至陕州区法院。2016年12月12日,法院依法判决吕某某赔偿陈某某各项损失共计72938.12元,案件受理费1600元,判决生效后,吕某某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不予履行,陈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数次约谈吕某某,耐心地为吕某某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所带来的后果,经过执行法官批评教育,吕某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吕某某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陈某某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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