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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法院四项举措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发布时间:2010-10-13 16:42:14


    陕县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注意因案施策、善用不同方法分类化解矛盾,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今年1——10月份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件,审结20件,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11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庭前调解,完善仲裁和诉讼的无缝对接。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仲裁前置程序,立案后注意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和仲裁管辖范围,对于不当诉讼或不属本院管辖的案件,主动向原告讲法释理,使原告心悦诚服的撤诉或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继续审理。

    二、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各项实体权利,使劳动者有尊严的在用工单位就业和服务。针对不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案件,多做用工单位工作,使其自觉自愿的与原告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着重保护职工身份置换金补偿、探亲休假补偿和延时加班补偿,取得劳动力付出成本与价值补偿的双向平衡。

    三、注意兼顾资方利益,帮助用工企业尽快遏制因金融危机造成的下滑态势。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针对企业明显带有歧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而涉及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和偿还期限,考虑到企业面临的困境,多做职工和企业的思想工作,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促成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达成和解,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四、加强劳动争议方面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与时俱进,提高办案人员法律适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同时对我县企业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宣传,使企业领导层及职工能够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及时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从根源上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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