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经研究,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0名。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40名,其中:书记员20名(男性15名、女性5名),辅警20名全部为男性。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书记员和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辅警的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4、年龄条件:
(1)书记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辅警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
(1)书记员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2)辅警身高175cm以上,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3、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
4、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1日
2、报名地点:陕州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陕州路与秀岭路交叉口东北角)
3、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原件,报考辅警的,须提供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色(红底、蓝底均可)照片1张,填写《陕州区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1份。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5、报考费用30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和写作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7月27日,领取地点在报名处。
笔试成绩=笔试分数×50%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各占50%。
(1)报考书记员岗位的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文字录入能力,具体办法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录入准确文字数量从多到少顺序依次排名,当场公布测试结果,分值按准确量最高者得满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减0.2分。
(2)报考辅警岗位的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体能状况,具体办法为立定跳远15分、长跑15分(1000米),当场公布测试结果,分值按成绩最高者得满分,然后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减0.2分。
书记员面试成绩=(面试分数+技能测试)×50%
辅警面试成绩=(面试分数+体能测试)×5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行负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七、公示及派遣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三门峡鼎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陕州区法院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
八、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的书记员、辅警待遇为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每月1600元(含五险一金的个人部分)。
未尽事宜由陕州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368558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