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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已成家 父母请放手

  发布时间:2016-10-26 15:51:50


    在众多的家事案件中,有很多是因父母过于干涉孩子的家事,导致家庭矛盾激化。10月11日,辉县市法院调结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

    郝某(女)和郭某(男)相识于2012年,2013年1月4日登记结婚,2015年7月31日生育一子。两人有着很好的感情基础,但婚后由于郭某遇事容易被其父亲和其他家人的意见动摇,易与郝某产生矛盾,两人的矛盾升级到两个家庭的矛盾,迫于无奈,郝某于2015年10月22日起诉离婚,法院判不离。经过法院调解和判决,两人生活中的矛盾依然没有缓解。近期,郭某的父亲又用过激的方式,带走了郝某和郭某的孩子,郭某却束手无策。2016年8月10日郝某再次起诉离婚。

    调解员经过了解,得知他们二人即使在生活中有些不快,也能相互理解包容,一些比较深的矛盾大都是郭某的父亲处理事情方式不当激化所致。虽然郭某一再表示以后要坚定自己的观念,不被父亲左右,郝某还是没有安全感。矛盾的焦点出现在郭某父亲身上,调解员便先让郝某提出和好的条件。

    调解员和郭某的父亲进行单独交谈了解到,郭某的母亲离世,父亲本想多一点关心,多一点帮助,而事与愿违,事情的发展和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同为父母,调解员表示非常理解郭父的想法,但是孩子有孩子的生活,父母应该让孩子自己成长,自己面对生活。郭父接受了调解员的观念疏导,愿意接受郝某提出的的条件,表示前事不再提,以后不会过多干涉孩子们的生活。郝某安心撤诉。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调解员就这一起家事纠纷的前因后果,给当事人做出了深度分析,指出了他们各自的不当之处,不仅化解了这一次矛盾,更为他们以后经营自己的家庭理出了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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