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办公楼前响起了阵阵鞭炮声,随后执行法官徐瑞龙从当事人蔡某某手中接过印有“利剑出鞘,执法为民”八个烫金大字的锦旗,此时鞭炮的烟雾已随风散去,但蔡某某脸上洋溢着的笑容却许久未能散去。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蔡某某与被执行人乔某某曾是夫妻关系,由于夫妻感情不和等原因蔡某某诉至陕州区法院要求判令与乔某某解除婚姻关系。经法院依法审理后,解除蔡某某与乔某某的婚姻关系,其中判决房屋归蔡某某所有。判决生效后,乔某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绝从房屋内搬出,给蔡某某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及困扰,遂来到法院要求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徐瑞龙在了解案情后,顾不得自己还未痊愈的腰椎病,随即驱车前往蔡某某的房屋所在地寻找乔某某。乔某某对前来劝说的执行法官不屑一顾,并口出狂言说道:“我就是不搬走,你们法院又能把我怎么样。”执行法官徐瑞龙听到后并没有被他的气势所吓倒,而是坐下来耐心地给乔某某详细讲解了有关执行方面的法律条文以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产生的后果,并且用手机上网搜索了一些拒不履行被执行人的新闻案件让乔某某浏览,但乔某某仍然是执迷不悟。随后执行法官将执行公告张贴在村委会门口和所在房屋大门上。最终,乔某某迫于法律的威严,以及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从房屋内搬离了出去。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近年来,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执行法官更是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危险的三不怕精神。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对其采取强有力法律措施,切实做到出重拳、用重典,坚决维护了法律尊严,维护了社会诚信,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