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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法院以“五个一”落实省高院“十条禁令”

  发布时间:2010-03-24 15:10:21


    一是一部电话连心。向社会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随时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对群众署名举报的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将做到有一件核实一件,件件有回音。

    二是一句提醒在耳。推出反腐倡廉每日提醒制度,每天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警示语,并制作精美的廉政名言警句、宣传画于办公楼墙壁,教育广大干警每日三省自身,筑牢反腐倡廉“生命线工程”。

    三是一张卡片随身。专门制作了印有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省高院“十条禁令”的警示卡片,要求法院干警随身携带,认真执行,切实做到严格自律,强化警示提醒作用。

    四是一条红线预防。以贯彻“十条禁令”为契机,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的廉洁守纪意识;加强廉政制度建设,规定凡违反“十条禁令”规定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敢于揭短亮丑,绝不手软。

    五是一个公示上墙。实行“法官廉情公示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参与,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办、通报结果等措施,定期对法官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进行公示,将贯彻落实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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