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司法的尊严和权威,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迫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15年12月份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的执行干警不辞千里执结一起涉农案件,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被告贾某某系河南省商丘人,因贾某某在燕某某的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干完活后拿不到工钱,经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陕州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查明后判决被告燕某某支付原告贾某某劳动报酬13826.6元。燕某某不服判决上诉至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之后三门峡中级法院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在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陕州区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先后辗转广州、上海、石家庄等地,最终为农民工兄弟执行回了被拖欠工资,切实维护了司法尊严,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执行干警也表示会在日后的执行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妥善处理好各类民生案件,积极发扬执行干警不怕苦、不怕累的优良工作作风继续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