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15年6月26日
地 点:陕县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
讲课人:张军保
讲课人职务:陕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听课人:陕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
讲课内容:
去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三严三实”重要思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抓住了党员干部做人从政的根本,明确了干事创业的准则,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践行“三严三实”,修身是基础,用权是关键,律己是根本,务实是核心。
作为法院领导干部,必须在践行“三严三实”方面做好表率。要培育高尚品格,守好做人做官的本分。做一个信念坚定的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一个恪守司法良知的人。要坚守清廉底线,珍惜平安的生活。要慎初慎微,杜绝侥幸,懂得珍惜,善始善终。要正确看待权力,掌好用好审判权。要有敬畏之心,作为法官,对待权力必须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决不允许带头执法犯法,决不允许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始终做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坚决捍卫法律的神圣与庄严。
要有为民之心,作为法官,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也是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手中的审判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面对一个个案件,就要像面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面对着无数家庭的幸福和企业的存亡,心中有怜悯,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带着深厚感情去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有公道之心,作为法官,必须要有公道之心,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偏私,办理每一起案件,不管当事人是谁,不管当事人背后站的是谁,都要出于公心,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意义
三严三实”是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活动的延伸和深化,这次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次“回头看”和再检验、再强化。本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是加强法院干部教育管理、改进工作作风的迫切需要,经过教育实践活动,使得我院的党风、政风得到明显改善、呈现出新的气象。但我们也应清醒看到,“四风”问题还没有根除,顶风违规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不少党员干部解决“四风”问题仍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尚未形成;一些党员干部还存在精气神不足、工作状态不佳,不敢担责、干事不实,庸政懒政、为官不为的现象。“四风”问题,在法院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正,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有的法官,缺乏司法良知和法纪观念,违背法官职业道德,甚至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入学习和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查摆和解决。
二、科学把握专题教育的总体要求
(一)在专题教育中,要紧扣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这一主题。
要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三严三实”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上下功夫,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要坚持聚焦重点,聚焦对党忠诚,做到严以修身、做人要实;聚焦个人干净,做到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聚焦敢于担当,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防止专题教育“走神散光”。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问题、对准问题,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具体事情抓起改起,使专题教育的过程成为校正“不严不实”问题的过程。要贯彻从严要求,发扬认真精神,贯穿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以严促深入、以严求实效,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做到位。要实行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作出示范,带动专题教育有力有效开展。
(二)抓学习教育和解决问题两个关键。
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重中之重,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要将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与本次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学习型单位的建设,重点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把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的纪律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认真学习焦裕禄、邹碧华等先进典型事迹。组织干警到就近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过一次组织生活。要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司法作风,切实解决“不严不实”问题。
(三)把握好教育从严、以上率下、讲究实效三个基本要求。
院领导班子要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党支部、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查摆解决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给全院干警作表率,引导全体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立足承上启下,从思想深处清除与“三严三实”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努力当好忠诚、干净、担当的标杆。广大干警要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专题教育,真正从思想上、司法工作上、审判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审判执行工作中。要把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专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三、道德纪律并举,加强基层法院党的作风建设
(一)党员领导干部应切实筑牢思想政治防线
狠抓思想教育。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是教育,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政治防线,干部队伍的建设才能越搞越好。对法院的党员、干部来说,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政治防线,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党员干部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最关键的是要加强理论学习,在理论武装中坚定信念。信念是人生的支柱和方向,这一精神支柱一旦坍塌,没有不走上邪路的。比如,我县国税局某稽查分局原局长段某某就是这样的一个反面典型。案发前提到段某,多数人对其人品、作风都会啧啧称赞,感叹其工作能力强,为财税工作发展也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市场经济建设的大潮中,段某某放松了世界观改造,宗旨意识不强,责任意识淡薄,自身免疫力下降;侥幸心理作崇,放弃了做人做事的准则。当段某某因为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时,多数人为其扼腕叹惜。无数案例证明:“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总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多年,世界观早已成型,信念不会出问题,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实践表明,世界观的改造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终身下功夫;信念也没有系着天生的“安全带”,而是在与环境诱惑、错误思想腐蚀的斗争中不断锤炼而成的。
(二)党员干部应切实筑牢道德防线
筑牢道德防线,就要加强道德修养。这里所说的道德修养,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这是立身做人之本、为官从政之基,也是抵御各种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有力武器。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我们要时刻牢记“三个想一想”,在扪心自问中不断提高境界。我们要经常想一想参加工作是为什么,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留点什么的问题。能否从思想上切实弄清楚这些问题,是衡量党员干部是否称职、思想道德是否高尚的重要尺度。想一想参加工作为什么,弄清自己的人生奋斗目标,进而不断地校正人生航向;想一想当干部做什么,弄清楚自己肩上担子的分量,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想一想将来留点什么,弄清为官一任的责任,淡泊名利,忘我工作,在求作为、谋建树上下功夫。如果每个党员干部能经常作一些这样的反思,就会始终保持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永葆共产党人的公仆本色。
(三)党员干部应切实筑牢法律纪律防线
筑牢法律纪律防线,是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体现。党员干部要德才兼备,这个德就包含严格遵守法律纪律,不守纪律、不按规矩办事的人,在政治上是不合格的,在“官德”上也是不够格的。这种人即使本事再大、能力再强,也不能到领导岗位上,否则,将会给党的事业带来严重危害。
党员干部筑牢法律纪律防线,最关键的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遵守政治纪律的实际行动,是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具体表现。有的同志对涉及自己利益的措施,口头上坚决拥护,执行中打折扣,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先斩后奏”;有的同志在党的会议上表态和私下讲话截然相反;还有的同志有意无意地泄漏合议庭、审委会讨论案件情况,这些都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新形势下各种思潮、观点纷至沓来,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善于及时、准确、敏锐地判断是非对错,善于审视形势和处理问题。
党员干部筑牢法律纪律防线,要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其它要求的同时,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仅要在遵守党的组织、宣传、群众、财经、保密等纪律方面带好头,而且要在执行重大决策,完成重要任务的关键时刻听招呼、守规矩。比如,在领导制度方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遵守党组议事规则,绝不允许会议表态和私下讲话截然相反,你硬要这样,那就是党性、人品有问题;绝不允许为蝇头小利或人情泄漏合议庭或审委会秘密;在廉政建设方面,我们要严格遵守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准则,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做到秉公用权、按程序用权。今年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有的是重申,有的是新的规定,法院党组首先必须坚决服从,具体制度与上述精神不符的,坚决整改。
四、立足法院实际,坚持司法为民理念
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是人民法院坚持和实现人民性的动力源泉和思想基础。法官要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去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要把解决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像解决自己亲人的问题一样认真负责对待。要学会换位思考,感同身受体察百姓的疾苦。体会他们打官司的酸甜苦辣。在执法办案中也要尽力为当事人服务,切实对当事人负责,虚心受当事人监督,努力让当事人满意。要以真诚的态度尊重当事人,要本着良知和正义来适用法律,充分体现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充分展现人民法官的亲民形象,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问的距离,最大程度地彰显和实现司法为民。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人民法院必须努力做到“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司法需求,从而保障人民法院工作重心始终不偏离司法为民的的方向要求。要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注重研究学习群众语言。法官办案,特别是下基层、进社区,语言要“入乡随俗”,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精神的群众语言,使群众听得清、听得懂、听得明。司法越贴近民众,人民就越信任司法。
(一)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增强司法为民本领
司法为民能否落实,关键在于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的提高程度。首先,要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增强司法为民的本领。要紧紧抓住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通过履行好本职工作,审判好每一个案件,处理好每一个纠纷,实实在在为民司法。提高司法能力,最重要的是实践锻炼,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体察社情民意,积累经验,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学会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成长进步。其次,要切实加强审判作风建设。在思想上真正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理念入脑、入心,变成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在审判工作中集中精力,认真做事,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裁判书,处理好每一个群众来访,执行好每一个案件。在工作态度上切实克服“冷、横、硬、推”的不良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树立文明司法、为民爱民的良好作风。在行为举止上时刻注重自身的言行举止,遵守司法礼仪,以文明司法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提升法官职业公信,提高司法权威。第三,要养成“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对一名法官来讲,“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更为现实的意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公平正义这两条底线是重合的,确保司法公正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位外国法律名人说,“除了法官的人格外,没有其他的东西可以保证实现正义。”每个法官都要牢固树立“一心为民”的价值观,注重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文明高效司法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发展的硬道理,是第一要务。一是坚持公正司法。“一槌千钧,法在人心”,人民群众把法院看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看得很重,期待很大。法官要深深体会法槌落下的责任。一槌敲响,应当体现的是司法公正,老百姓的信任,体现的是党和国家的形象和权威。法官要敢于维护法律的尊严,敢于排除一切干扰,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依归,严格公正地办好每一个案件。二是坚持高效司法。人民群众既期待公正,也期待高效。效率涉及经济发展、群众利益、社会情绪。尽快给当事人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了断,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要抓紧处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提高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让当事人尽快从诉讼中解脱出来。三是坚持文明司法。法院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种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法院、法官的尊严和形象。要在言行上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和权利,做到既严肃,又亲和,实现公正司法与文明司法的统一。实际上,这些也是内在品质的外在表现。
(三)完善便民工作机制,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人民群众到法院打官司,最关心的是如何打官司、能否打得起官司、有理能否打赢官司以及打赢了官司能否执行的问题。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一系列便民措施要求,采取各种有效便民措施,着力解决诉讼难问题。首先,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便民立案登记制度,探索方便当事人递交诉状、交纳诉讼费、预约立案、法律咨询的方式方法;做好诉讼指导工作,全面全程向当事人告知其诉讼权利与义务,增强诉讼的透明度,全面实施好诉讼风险告知制度,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判后答疑制度,使当事人对官司输赢形成正确的法律上的判断。其次,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不断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力度,进一步规范简易程序的适用,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真正发挥民事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的制度功能,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当事人尽快从诉讼中解脱出来,减轻群众的诉讼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