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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法院“三个明确”确保学习陈燕萍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0-01-27 09:54:07


    最高法院召开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省高院召开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动员会后,我院迅速对学习活动作出部署,把学习陈燕萍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为确保学习陈燕萍活动取得实效,我院逐步明确了学习方向、学习方法和整改措施。

    一是明确学习方向,确保干警学到真精神。学习陈燕萍就是要学习她牢记宗旨、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崇高情怀;胸怀大局、公正司法的坚定追求;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职业精神;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优秀品格;清正廉洁、大公无私的高尚道德。学习她就要学习她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般的温情调解方法;学习她就要学习她对“案结事了人和”办案效果的追求精神;学习她就要学习她 “官司一时一事,影响一生一世”的办案感悟所体现的爱民之心。

    二是明确学习方法,确保干警将陈燕萍精神入脑入心。要求每一位干警通过学习撰写出学习心得,并对照先进找差距,以陈燕萍同志为标尺,深刻查摆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的不足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自我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把陈燕萍先进精神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去。

    三是明确改进措施,确保学习效果。一要立足本职工作,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上见成效。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召开专题研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强化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的审查,错案责任的倒查及案件审限的监督等形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二要加强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上见成效。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要真心关爱群众,在司法为民、司法护民上见成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法院与群众的关系,真心关爱群众特别是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拓宽司法便民渠道,大力推进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提高司法服务效能。加强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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